#奇妙知识季#
“私奔”不要觉得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,童话里的故事都是骗人的。
儒家思想被几千年禁锢着,突破伦理道德为恋爱自由腾飞的人少之又少。
别忘了,那个时候的主流价值是,“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”。
文字上可以讲,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爱上了家徒四壁的穷小子,为爱情抛弃荣华富贵,为爱情离开生养自己的爹娘。事实中并非如此容易,在那种大环境之下,这是违背礼教和大逆不道的行为。
如果“私奔”被捉,最好的结果就是搏点人情面子,强行分开,不得再见面。所以你会在电视里上经常看见、那些待嫁的姑娘被关在闺房之中,那些翻墙的男人总是闷闷不乐。结果就是他娶了一个不得意的姑娘,你嫁给了一个不中意的男人。换句话说,如果你不“私奔”,不至于这么仓促、到如今没有了选择!
展开剩余71%古代“私奔”,官府这方面来说是违法行为,只要有人报官,它都会立案,在家族祠堂方面它更加不允许你“私奔”,甚至可以动用私刑。
封建法律对于‘私奔’的惩罚极其严厉,男方被发现后,私人土地被充公,土地是古人的命脉。人被绑到门板上,用棍将其打伤甚至打死,或者发配边疆战乱的地方是为奴。影响巨大的“私奔”,甚至会做一些极端的行为,比如阉割,类似于古代宫刑。
你像一些名人,“杜十娘和李甲”,“梁山伯与祝英台”,有意愿又没敢“私奔”的原因就不言而喻了。
《元史》一百零三卷《刑法志》中说:"诸和奸者杖八十七。"看来忽必烈的后裔们更喜欢肉刑,他们从肉刑中能获得更大的满足。并且还规定,女人在挨打时,要剥光衣服打。("去衣受刑")以示羞辱。
中国古代,家族族长及家族中的长辈,善于利用祠堂协调问题。
“私奔”是破坏家族的规矩意识,破坏家族的风俗,给家族丢脸的事情,所以它的惩罚力度不亚于官府。《白鹿原》族长的权力可以对田小娥进行了残酷的伤害,就更加证明它会对“私奔”更加残忍。
首先,他会把“私奔”的男女搞得抬不起头了,同时他会把双方的父母叫到祠堂之中,让父母无法抬头做人,落上不忠不孝的名声,当成反面教材。《礼记》:“奔者为妾,父母国人皆贱之”、“良贱不婚”。
如果“私奔”的人态度不好,它的措施就会升级,从祠堂除名、成为一个无根的人。再严重者,男人绑到门板上打死,女人放到井里淹死。
即使“私奔”成功,隐姓埋名的日子,生活又能过得如何。何况这里面还藏着一个隐患,假设另一方有新欢,而另一方的生活要如何生存,而且你不可能再回到原来的家庭之中。“私奔”在那个社会不是最好的选项,自由恋爱的美好对付不了封建社会的价值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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